学校出台精品本科建设实施意见
期次:第256期
本报讯 (记者 笔谈)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〔2012〕4号)的文件精神和《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推进新一轮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上理工委〔2014〕10号)有关“做精品本科、争一流学科、创百强大业”的工作要求,近日,学校就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和内涵式发展,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,不断提升我校整体办学实力、行业影响及社会声誉,正式发布《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推进精品本科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上理工〔2014〕165号)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可以简单概括为“一个中心”、“两大计划”、“四大体系”,着眼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“一个中心”指牢固确立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,“两大计划”指实施“教师教学激励计划”和“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”,“四大体系”指构建“专业内涵建设体系、卓越工程实践教育体系、国际化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及质量监控保障体系”。
《意见》要求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,教授每学年授课一般不低于108*个课时(6*个学分),分类别进行考核;明确各专业重点课程由教授主讲,倡导教授为本科新生上课,确保教授履行教学第一职责。
将主讲本科生课程、授课学时数、教学效果评价等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聘任的首要条件,增加本科教学质量在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考评体系中的权重。
《意见》明确新进青年教师必须担任1年以上助教工作,原则上2年后上讲台;建立教授带教制度,规定教授必须带教1*名青年教师。
《意见》提出完善专业预警、退出机制,促进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;本科专业负责人必须由教授担任,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等;加强公共课和基础课(包括实验课程)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建设,加强高水平的人文、艺术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等。
《意见》要求完善“学生-同行-督导”三位一体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;学校、学院领导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*学时,确保学校领导定期走访学院、召开教学座谈会;学校每年定期发布《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,学院编写、发布学院《本科教学质量年报》。
《意见》还提出启动“精品本科系列教材”建设计划,开展精品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。